close

 

第一條 舉凡入盟之國家皆必須共同分享福利 共同分擔義務 力求公平公正之事

 

第二條 凡入盟之國不得對他國進行侵略性行為 如違約者將立即除名 並斟酌事態予以介入

 

第三條 為求貿易與領土劃分之公正性 各國之稅率與紛爭公平裁斷之事將由最高決斷議會"賢者之手"進行市場調整浮動以及決斷

 

第四條 各國可斟酌分享知識科技 保留自身文化獨特性

 

第五條 非盟約之國不得享用盟約之權利 亦不可侵犯盟約內之國 違者將永遠不得入盟

 

 

 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ppp2486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